原招标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济南市钢城区****年市级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钢城区后朱山小流域项目工程已经以“ ”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济南市钢城区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济南市钢城区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铭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以下项目2标段;1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
3. 规模
本项目为济南市钢城区**** 年市级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钢城区后朱山小流域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0万元。
现变更为:
1.招标条件
济南市钢城区**** 年市级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钢城区后朱山小流域项目已经济南市城乡水务局以“济水发【****】**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济南市钢城区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铭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2.1项目地点:济南市钢城区里辛街道。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整修石坎梯田**1.**hm2,水保林补植**.**hm2,水蚀坡林地整治**8.**hm2,新建谷坊1处、新建混凝土生产路**0m,青石板路**0m、现有生产路绿化**0m、管涵2处等。
2.3招标范围:济南市钢城区**** 年市级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钢城区后朱山小流域项目的施工及监理。
3.规模
小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