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年阜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六标段(二次)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年阜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FN****QTGC****
三、首次发布时间: ****年**月**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3.7其他:1.本标段联合体成员其中一方为管材生产厂家或潜在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和管材生产能力,可以不联合体投标。现更正为:招标公告中3.7其他:无二、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不调整。现更正为:专用合同条款中**.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调整。三、原招标文件: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现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签章)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