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丰都县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 已由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丰都发改发[****]**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丰都县林业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县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丰都县林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丰都县虎威镇、树人镇、十直镇、名山街道、湛普镇、双路镇、兴义镇、三合街道、高家镇、龙孔镇、包鸾镇、三建乡、江池镇、栗子乡、龙河镇、南天湖镇、仙女湖镇、武平镇、暨龙镇、太平坝乡、都督乡等**个乡镇(街道)和楠木林场、七跃山林场、三抚林场等3个国有林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总规模 ******亩 ,其中人工造乔木林 5 **0亩,退化林修复1 ** **0亩,封山育林****亩 。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约****7.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约****7.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约**1万元
2.4 招标范围: 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初步设计(含概算书)、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等,进行施工配合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
2.5 设计服务期限: ** 日历天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农林行业(林业工程) 甲 级资质;
③ 农林行业( 营造林工程 )专业 甲 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 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丰都县林业局 | 代理机构: | 重庆中桦创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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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谭老师 | 联系人: | 简继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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