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年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江县****年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 龙江县水利服务中心 ,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勘察设计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江县****年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 招标控制价: 1,**0,**0.**元;
2.3 服务地点: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
2.4 工程 内容: 山泉镇、龙兴镇、济沁河乡等3个乡镇,治理侵蚀沟**条;
2.5 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实施方案编制、概算、图纸成果编制;施工图说明和图纸编制;
2. 6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 ** 个日历天内提交满足符合招标人审查要求的技术成果;
2. 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水土保持)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 .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人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
3.7 凡被有关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8 按照“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署会议”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招投标管理规定,不得出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此类情况,取消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视情节限制在齐齐哈尔市范围内承揽业务;
3.9 中标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得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如出现此类情况,解除合同,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视情节限制在齐齐哈尔市范围内承揽业务。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 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年**月 ** 日 ** 时至****年 ** 月 ** 日 **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2 招标文件费为免费/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
5.3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5.4 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 ****年 **月**日 **时**分。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3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4 其他事项
6.4. 1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黑龙江公共资源版 )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6.4. 2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6.4. 3 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
新点造价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8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发布。
监督人:龙江县水务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3
地址:龙江县龙江镇建设路**3号
招标人:龙江县水利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7
地址:龙江县龙江镇建设路**3号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展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路**8号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2
黑龙江展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