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县和盛镇(县城副中心)雨污分流一期工程监理,已由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县和盛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博耀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宁县和盛镇。
2.2工程规模:在宁县和盛片区双赢东路、民乐东路、昌盛东路、光福东路、育才路、强盛大道6条道路实施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主要内容为:雨水管网工程:新建雨水管道总长****4米,管径dn**0-dn****,雨水管道埋深2.2-3米;污水管网工程:新建污水管道总长度****米,管径dn**0-dn**0,污水管道埋深2.8-4米;给水管网工程:拆除及恢复给水管道****米,管径dn**0-dn**5;燃气管网工程:拆除及恢复燃气管道总长****米,管径dn**-dn**0;道路恢复工程:拆除及恢复道路******平方米,拆除及恢复人行道****2平方米。
2.3监理标段划分:无。
2.4计划工期:**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8月7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8.**元。
2.7招标控制价:******0.**元
3.招标范围和监理服务期
3.1招标范围:对宁县和盛镇(县城副中心)雨污分流一期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
3.2 服务期限:**0日历天。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4.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年**月**日0时0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5.2方式: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获取。
注:初次注册用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操作;已注册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系统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用户手册》。
技术支持:****-******9;
注册咨询:****-******0。
5.3请正确下载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打开招标文件查看,下载地址: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方式):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使用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选择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递交。
6.3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开标地点: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 开标厅(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
6.5本项目通过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编制中的开标大厅,选择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按照投标文件要求,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时间使用“CA证书”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参加远程开标会议,按规定时间解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上传或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县和盛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县和盛镇北大街7号
联系人:郝阳
联系电话:**********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博耀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
联系人:沈洁
联系电话:**********1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9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