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据《资产评估报告》载,(1)吾空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构成中,有**0万资本公积系“西部农业科技创新项目”专项使用资金。该资金须严格按照资金性质和用途使用资金,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配合做好审计稽查、财政监督、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2)吾空公司现有经营场所系通过房屋合作经营模式向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租赁形成,租赁场所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杨柳路3号2幢**楼,租赁期至****年4月**日,租赁已到期,尚未续签租赁合同;(3)****年7月**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受理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重科院)诉被告吾空公司、重庆云才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才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原告重科院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截止****年4月**日欠付的租金**,**2,**9.**元及资金占用损失(暂计算到****年7月**日的资金占用损失**1,**9.**元),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年5月1日至房屋实际返还之日的房屋占用使用费(暂计算到****年7月**日的房屋占用使用费5,**1,**1.**元)。判令被告将坐落于重庆市两江新区杨柳路3号2幢1-**层的房屋按现状交还给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原告不予退还被告支付的履约保证金**0万元,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上午9:**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目前,吾空公司账户兴业银行重庆两江新区支行,账号******************已被冻结。,二、吾空公司注册资本****万元,实际到位****万元。其中:重庆物流集团出资****万元、重庆博恩易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万元、员工持股平台重庆美猴王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万元(****万元注册资本金全部未到位)。,三、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及补充说明;(2)****年年审报告;(3)专项审计报告;(4)****年7月份财务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