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涪陵区****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以 渝农发〔****〕**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补助+经营主体投入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涪陵区农田建设和农机推广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施工+运营 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涪陵区****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石沱镇片区 石沱镇太和村、大山村 ;
涪陵区****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南沱镇片区 南沱镇治平村 。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涪陵区****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石沱镇片区 ****.**亩 ;
涪陵区****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南沱镇片区 ****.**亩。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涪陵区****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石沱镇片区 ********.5元 ;
涪陵区****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南沱镇片区 ********.**元。
2.4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工程施工、项目运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1)施工部分: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及招标人要求(中标后运营单位根据种植要求进行设计调整,如有),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他工程、竣工图编制、配合竣工验收、档案移交、质量保修以及配合办理新增耕地指标验收入库等。(2)运营部分:负责本次约****5.**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的运营,制定运营方案,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流转、公司加农户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促进项目区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
2.5工期要求:工期为 1 8 0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为**个月。
2.6标段划分: 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涪陵区****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石沱镇片区 ;
涪陵区****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南沱镇片区 。
2.7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A)、(B)、资质。
(A)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B)运营资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无 ;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的组成不得超过2个单位 。
| 招标人: | 重庆市涪陵区农田建设和农机推广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 地址: | 重庆市涪陵区桥南大道8号 |
| 联系人: | 康老师 | 联系人: | 余菲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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