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城乡结合部排水建设项目(4-6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城乡结合部排水建设项目已由隆德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关于隆德县城乡结合部排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隆发改审〔****〕**0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项目业主为隆德县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隆德县城市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排水收集管网**.**km、检查井****座、化粪池**座、路面拆除恢复****0m?。其中DE**0入户管安装****m、DE**5PE排水管****m、DE**5PE双壁波纹管****0m、DE**0PE双壁波纹管****m。
2.2建设地点:隆德县县城
2.3计划工期:**7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约定的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隆德县城乡结合部排水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排水收集管网**.**km、检查井****座、化粪池**座、路面拆除恢复****0m?。其中DE**0入户管安装****m、DE**5PE排水管****m、DE**5PE双壁波纹管****0m、DE**0PE双壁波纹管****m。
(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8个标段。
四标段:城关镇南河社区、城关镇雒家堡子、城关镇小川村、城关镇杨家咀村排水及道路工程;
五标段:隆德县第三小学、隆德第四中学排水及道路工程;
六标段:城关镇隆泉社区、隆德县第二小学排水及道路工程;
注: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须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上午**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德县城市公共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隆德县长乐路原禁毒办办公楼 地 址:银川市悦海新天地A座写字楼****室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王玉博 联系人:黄卉
电 话:**********8 电 话:****-******8
传 真: / 传 真:****-******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