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七都岛老涂一期地块(七都岛**-B-**、**-B-**)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七都岛老涂一期地块(七都岛**-B-**、**-B-**)建设项目已由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滨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温州市滨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督部门为温州市鹿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选址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中心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南侧**-B-**、**-B-**地块;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其中**-B-**地块用地面积为****8平方米,**-B-**地块用地面积为****3平方米,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含人防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万元。
2.2招标范围:工程用地范围内全过程全专业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含样板房及会所精装修设计等);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设计范围、设计内容、设计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投标人(联合体双方均可)****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已承接的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室、架空层建筑面积)≥****0平方米且容积率≤1.**的住宅建筑项目设计业绩,注:设计业绩内容至少包括方案设计内容,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②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③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在注册有效期内)及建筑设计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4其他要求:
3.4.1/。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项目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经济补偿。
4.2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招投标方式
5.1公开招标;
5.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具体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及CA办理》,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
6.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 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在鹿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鹿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鹿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温州市滨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府东路**6号宏国大厦6楼 联系人:施女士 电话:**********2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鹿城区车站大道**号金麟花苑商务楼三楼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