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中部地区供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I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慈溪市中部地区供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I标段已由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审核〔****〕**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0%,项目业主为慈溪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慈溪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慈溪市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河道清淤****.3米,护岸改建**0米,新建泵闸1座,绿化景观改造**0平方米。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标段:1个。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4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河道整治、泵闸、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招标控制价:约****万元。计划工期**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慈溪市中部地区供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I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2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慈溪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三北大街**4号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市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号辰佳大厦6楼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