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高桥镇下龚至洋边道路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补充通知(**)号
各投标单位注意:
招标项目编号:E******************1,沙县区高桥镇下龚至洋边道路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招标文件需补充或变更的内容通知如下:
一、本招标项目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第5项条款号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试验员:1人;”更正为“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试验员:/人”。
二、招标文件相关部分作相应调整,其余不变。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宗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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