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农村公路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固安县****农村公路改造工程 已由 固安 县 发展和改革 局 以 固 发改 投资 【 **2 4 】 ** 号 批准建设,施 工图设计已由 / 以 / 批准,项目业主为 固安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 资金来 自 上级补助资金和县财政配套 , 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固安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 : 项目共涉及**条道路改造,路线总长**.**公里,宽度维持原路宽4-6米,对路面及基层进行修复,对沿线设施进行恢复,不改变道路等级及线形布置,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均在原有道路范围内维修改造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 固安县 各乡镇 。
计划工期: **0 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 ******9.** 元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 一 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 ( 1 )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 2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 ;
3.1.2 财务要求: 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 **2年或 ****年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 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0万元;
3.1.3 业绩要求: 近3年内(****年7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合同额在**0万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为准 ;
3.1.4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过去5年(****年7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过去5年(****年7月1日至今)在施工的工程中不曾有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受过省级及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商业信誉良好,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1.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总工: ( 1 )工程师(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 2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在岗要求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http://glxy.mot.gov.c n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
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项目采购“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7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
4.2 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 4 本项目实行评定分离。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 网址: ****** )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 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 投 标 人 或 供 应 商 , 请 按 照 “ 河 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网 址 : ****** )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0-**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踏勘现场时间: /年/月 /日/时/分,集中地点:/;
5.3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 同) 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投标 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CA为投标文件加密。建议各投标人错开递交投标文件高峰期,以免造成无法递交的情况电子投标文件。
5.5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上发布 。
7.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
联系人:李 梦迪 ****-6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固安县 交通运输局
电话:****-6 ******
电子邮箱: **********0 @ **3 .com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固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固安县新昌 西 街
邮政编码:**5 **0
联 系 人: 于宁
电 话:****- ******7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招 标 人: 廊坊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固安县新昌 西 街 ** 号
邮政编码:**5 **0
联 系 人: 李梦迪
电 话:****- ******9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帐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