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贡市大安区大山铺南华宫修缮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 招标人 | 四川省国梁建筑有限公司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自贡市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大发改【****】**8号 | ||||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自贡市 |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项目涉及文保建筑和院落面积 ****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大门、戏楼及耳房、东西厢房、正殿和院落文物本体保护修缮。; |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8.0 |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 代理范围 | 施工、监理 |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 计划招标时间 | ****-**-** **:**至****-**-** **:** | ||||||
| 比选报名时间 | ****-**-** **:**至****-**-** **:**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5 个房屋建筑类的招标代理项目业绩。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2 个个人业绩,且每个项目业绩的中标金额不低于本项目代理招标估算金额。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①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②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③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以上原件备查。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记制度;③申请人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具有招标代理登记证,申请人及项目人员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附截图);④公开招标业绩以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公示的完整截图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证明材料清晰完整、真实可辨;⑤投标申请文件必须每页加盖公司电子签章或鲜章,无电子签章或鲜章的视为废标处理。7、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招标人将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审,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中选人。8、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价【****】****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
| 联系人 | 常老师 | 联系电话 | ****-******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