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大足区****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根据 渝农办发〔****〕**3号 文件精神 ,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大足区农田整治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 自 中央资金、地方投资 ,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大足区农田整治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勘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大足区龙石镇、中敖镇、珠溪镇等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计 划实施8万亩,最终以批复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投资估算金额: 约 ** **0万元 。
2.4 招标范围: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预算编制规定(试行)》、《重庆市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四改”技术要求(****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完成项目新增耕地预检、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 施工图、概算书(预算书)等内容,符合上级部门要求;完成项目前期立项、建设内容实地踏勘、1:**0地形测绘、竣工地形测量、全程参与验收、成果上图入库、绩效评价等具体工作;完成施工标段划分、招标答疑、澄清资料、其他补遗、技术交底等相关工作 。
2.5 勘测设计服务期限 : ** 日历天,最终以市级要求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测和设计两类资质:
I、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测资质之一:
①工程 勘察 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 勘察 专业类 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 勘察 ) 乙级及以上 资质 。
II、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 工程设计 综合甲级资质 ;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乙 级及以上 资质 。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测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市大足区农田整治建设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精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7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号两江星界2幢**楼 |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3-********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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