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岳家庄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牛道口镇岳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牛道口镇岳家庄村1.8亩坑塘水面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保水源和电源,承包方自行解决。2、 承包方不许取土,将土方外运或卖土,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并终止承包合同。3、在承包期内,承包范围内如发生人身事故或各项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4、 在合同期内,如果遇国家征用土地,政府规划及村级规划征用,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归还被征土地。被征用土地上的搭建物补偿费归承包方所有,征地补偿费归发包方。因土地征用,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发包方不负责赔偿。5、承包期间能享受的国家各种补贴归承包方所有。6、 该土地所有权为岳家庄村集体所有,其上的现有地上物为原承租方所有,如果原承租方未成交,发包结束后**天内,原承租方应对地上物进行评估,新成交方需与原承包方自行友好协商或评估补偿。期限内协商好原地上物补偿款后,双方签订补偿款协议后,发包方与新成交方签订合同,如因故无法签约合同,签约前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无法签订合同,原承包方需在**天内无偿恢复坑塘原貌,移走地上物。如**天内未恢复原貌所有东西归村委会所有。7、合同期间,在国家政策允许条件下,取得发包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合法合规手续后,承租方方可进行临时搭建种养殖经营等。8、合同到期前,同等价格原承包方优先续签,承包方可在村委会允许范围内平整土地,合同到期后原承包方需恢复坑塘原貌,移走搭建物,若到期不清理归村委会所有。9、 交易服务费由成交方承担。 **、竞价前必须到现场确认发包标的现状(坑塘加土地共1.8亩)以发包亩数为准,不再实际测量。**、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一旦参与竞价即认定认可。 | ||
| 受让方条件 | 只限本村村民,需提供身份证承诺书 | ||
| 转出用途 | 种养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