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旺苍县****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普济片区)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旺苍县****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元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农函〔****〕**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普济片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元市农业农村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农函〔****〕**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R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大营村、清江村、九江村。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土地平整**2亩,土壤改良面积**2亩;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0.4m*0.3m渠道****m、整治0.4m*0.3m渠道****m、新建**0m?蓄水池1口,新建**0m?蓄水池5口;田间道路工程3.0m机耕道****m,新建2.5生产道路**8m,新建2.0m生产路****m,新建1.5m生产路**0m,挡墙护坡**5m。其它工程配套水稻种子**5.7公斤,配套玉米种子**2.6公斤,配套色板****0套
2.1.3计划工期:**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与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如存在工程量漏项情况,各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控制价》中的工程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 允许 R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 ****** )下载招标文件。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旺苍县农业农村局电 话:****-******6
7.1 本项目异议受理人: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
7.2 监督举报机构:中共普济镇纪委监察室,联系电话:**********6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旺苍县普济镇中街3号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号6号门****-****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昝老师 联 系人:钟先生
电 话:**********0 电 话:**8-********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号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