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建平县职业教育中心实训基地建设(二期)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发改委备案。招标人为建平县职业教育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平县职业教育中心实训基地建设(二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建平县红山街道建安路西段**号 2.工程规模:该项目新建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总建筑面积****9平方米,长 **0 米,宽**.2米,二层,局部三层(长**米,宽**.2米),框架结构.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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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投标人资质条件: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 | ||||||||||||||||||||||||||||
|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号) 3.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 4.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2.领取地点:网上获取 | ||||||||||||||||||||||||||||
| 六、其他说明 | ||||||||||||||||||||||||||||
| (1)外省施工企业开标前需在辽宁省外施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企业信息报送。(2)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 管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5)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持证上岗。(6)因系统缘故,估算价只能填至小数点后两位,故标段合同估算价以招标文件为准。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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