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云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住院楼项目 已由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云阳发改 社 〔****〕 **6 号 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云阳县精神卫生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 业主自筹等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云阳县兴云城市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 工程 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1 建设地点: 云阳县南溪 镇 老集镇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 ; 设计床位**2张,设置室内停车位**个、室外停车位**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医疗设备购置等 。
2.3 本次招标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费 估算 金额: ****1.** 万 元 。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 估算 金额: ******0.4 元 。
2.4 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含临设)及缺陷责任期全 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
2.5 监理服务期 限 :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 个月 。
2.6 标段划分: /
2. 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丙 级及以上资质 。
3. 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内容。
3.2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人: | 云阳县兴云城市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义恒工程管理(重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云阳县群益路一巷3号 | 地址: | 重庆市云阳县群益路一巷3号 |
| 联系人: | 邓杨圣 | 联系人: | 何法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2 | 联系电话: | **********5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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