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N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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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2、延平区中山路**5号**3室住房招租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福建省南平葫芦山国有林场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6,**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转让说明事项 | 1.合同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保证金不计息)。2.成交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必须与工商营业执照的法人一致。3.租赁房产的承租主体不得改变。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或变相转租他人、不得更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承担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义务。如果在出租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改变租赁主体,按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直接收回房产并没收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负。4.在租赁期间,其物业管理、电、水、工商、税务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理。5.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办理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其复印件交给出租方,并在原合同上加盖公章。6.承租方若超过**天不交纳租金的,视为自动终止合同,出租方有权收回该房产,没收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全部负责。7.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