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
| 工程名称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1、 本工程因招标图纸调整,原****年**月**日发布的招标图纸作废,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的招标图纸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在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附件管理中的“其他文件”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因本工程招标图纸调整,故原****年**月**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作废,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在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附件管理中“工程量清单文件”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中的:“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包含竣工图使用图纸在内 6 套。承包人需要增加施工图套数的,与发包人联系,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修改为“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施工图2套。承包人需要增加施工图套数的需自行打印;”招标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4、 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由原定“待定”修改为“****年**月**日**:**分”。 注:招标文件原内容与本(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空白无内容)
| ||||
| 招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9月**日 |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9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