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山县弘山路建设及两厢土石方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工程检测服务、监理服务) 已由 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山发改〔****〕**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专项资金及企业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 工程检测服务、监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衡山县弘山路建设及两厢土石方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工程检测服务、监理服务)
2.2项目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高新区
2.3项目概况: 衡山县弘山路建设及两厢土石方工程建设项目为土石方工程,全长约1.**7公里,路宽**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管线工程、土石方工程等。
2.4服务期限: 全过程工程咨询驻场服务期为整个项目准备阶段至竣工验收阶段,总服务期暂定**8天,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驻场开始时间以委托人正式通知开始驻场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 勘察服务:
□ 设计服务: □ 方案设计 □ 初步设计 □ 施工图设计 □ (其他)
? 监理服务: 实施本项目监理工作,从施工准备阶段到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
但不限于前期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等。
□ 造价咨询服务: □ 编制设计概算 □ 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 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 □ 结算审核 □ (其他)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招标代理服务:
? 工程专项咨询:
□ 项目融资咨询:
□ 信息技术咨询:
□ 风险管理咨询:
□ 项目后评价咨询:
□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 工程保险咨询:
? 工程检测服务: 本项目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为准。
□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 ? 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 □ 可分包 / 服务内容。
3.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1)工程检测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同时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过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工程监理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 不提供。
? 提供: 近 1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 信誉要求: / 。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提供。
□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年内(起)不少于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当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并同时具有工程类或者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同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不得由拟任的监理、检测负责人兼任,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检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具有省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2)拟任监理负责人(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复印件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
3.2.7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检测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家,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且须具备相应资格要求的条件。3.3.2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 不补偿。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年**月**日 起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8 。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8-****。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湖南省衡山县开云镇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中段 地 址: 衡阳市解放大道 ** 号丰越大厦 **** 室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军 项目负责人: 邱星云
电 话: ****-******8 电 话: **********5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