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设计要求
GC****-**0地块由************GB****0、************GB****1两宗地组成,实际出让总面积为****6.**平方米(折合**9.**5亩),具体情况为:
************GB****0宗地(以下简称“地块一”)地块位于青秀区云景路以南、沙帽岭路以东、古庙路以西;出让蓝线图编号为NNCR************4号,实际出让面积为****5.**平方米(折合**.**3亩)。土地批准用途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年。
************GB****1宗地(以下简称“地块二”)地块位于青秀区大团岭路以南、贝田路以北、沙帽岭路以东;出让蓝线图编号为NNCR************5号,实际出让面积为****1.**平方米(折合**.**2亩)。土地批准用途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年。
地块一、地块二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均为:容积率>1.0且≤3.0,建筑密度≥**%,绿地率>5%且≤**%,建筑高度≤**米;物流仓储用地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不得超过7%且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青秀区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青秀****-****、青秀****-****)的规定执行。
地块一、地块二出让起始价均为人民币**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其中地块一为人民币**2万元,地块二为人民币****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人经营范围须包括: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以上经营范围须同时具备,并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二)上述条件须经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出具审核意见后方可报名竞买。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公开出让方式
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两个地块作为一个标的整体出让,竞买人须同时取得两个地块的竞买资格,同时对两个地块进行有效报价,按单价均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地块挂牌出让相关时间
本期公开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于****年9月**日至****年**月9日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申请)。其中:****年9月**日至****年**月8日**时**分,申请人可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当日(****年**月9日),报名地点仅设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报名时间为:上午9时至**时和下午**时至**时**分。竞买保证金必须在****年**月9日**时**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二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年9月**日8时至****年**月**日上午**时**分。
五、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到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本期出让文件。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公开出让活动由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承办。
七、联系方式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地块咨询联系人:劳沛、齐邦龙
联系电话:****-******5、******1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5、******2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梁现
联系电话:****-******6
联系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楼****办公室
八、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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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