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巴南区东线供区小型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 ( 工程 名称) 已由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巴南发改审发 〔 ****〕**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剩余不足部分由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巴南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2.2.1 对南湖水厂进行管网延伸。新建DN**0-**0管网约**.**KM。DN**0-**管网约**1.**KM及配套附属设施,延伸覆盖圣灯山镇、界石镇、南彭街道、南泉街道等**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原供水范围,保留樵坪供水站作为应急备用水厂,新建6座加压泵站及配套附属设施。
2.2.2 对丰岩水厂进行管网延伸。新建DN**0-**0管网约**.**km,DN**0-**管网约**5.**km及配套附属设施,延伸覆盖东温泉镇、姜家镇、接龙镇、石龙镇等**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原供水范围,保留石龙供水站作为应急备用水厂,新建调节水池1座、加压泵站4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 投资估算金额: ****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 合同估算金额: **8.**万元 ( 其中,设计费(含四个专题报告)最高限价为**7.**万元,勘察费最高限价为**1.**万元。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3.**%,设计费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1.**%,勘察费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1.**% ) 。
2.4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详细勘测及各阶段的勘察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
办理等工作,勘察成果须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合格、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的补充设计、发生的设计变更;施工阶段的设计服务,须按照业主要求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并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以及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洪水影响评价 、 水土保持报告以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等 4 个专题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项目策划优化及与其它项目的有效衔接方案,同时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 。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①初步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及图册;
②勘察服务:初步设计报告提交后**日历天内提交地勘图册;
③专题报告: 初步设计报告提交后**日历天内提交4个专题报告;
④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报告提交后**日历天内提交施工 图。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丙 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丙 级及以上资质 。
(2)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 行业资质 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 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⑥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 丙 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为负责设计工作内容的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 二 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单位的职责分工 。
| 招标人: |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巴南区江洲路**号水利局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 |
| 联系人: | 蒲老师 | 联系人: | 苟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4 | 联系电话: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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