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车辆轮胎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广东恒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委托,对“****-****年度车辆轮胎采购项目”进行企业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JG****(CC)XZ****
二、采购项目名称:****-****年度车辆轮胎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服务期 选取供应商家数
** ****-****年度车辆轮胎采购项目 1 项 自货物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或累计支付金额达到项目采购额度上限人民币**0万元后结束,以最先达到的时间作为结束点。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结束前两个月,采购人根据对中标供应商的考核情况及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合同。 1家
采购人根据对中标供应商的考核情况详见采购文件附件1【轮胎供应商考核评价表】
投标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投标供应商服务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取得服务的数量和金额,采购人无法预计且无法保证中标后供应商在协议供货期内可以获得的具体业务量,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经营风险。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投标折扣率方式填报,有效投标折扣率报价范围为:0%≤投标折扣率≤**0%,投标折扣率超出有效报价范围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投标折扣率以百分数(取整数不需保留小数位数)表示。
即:供货价格=各货物投标最高控制单价×投标折扣率;(供货价格保留两位小数)
报价(投标折扣率)为含税价,包含货物及配送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货物装卸、保险、税费以及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派驻人员服务费、质保期服务及产品配件等发生的全部费用。如果中标供应商在成交并签署货物采购合同后,或在管理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响应供应商为新注册成立,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投标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期间查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附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
七、采购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 **** 年 9月 ** 日至 **** 年 ** 月 9 日
公示网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http://ccggzy.chancheng.gov.cn/ccggzy/index.shtml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八、获取文件
1.供应商入库: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GD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指引”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0。
2.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交易主体登录类型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国企采购板块→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
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年 9 月** 日 ** 时**分起至****年 ** 月 9 日 ** 时 ** 分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5.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售价0元/份。
九、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张工
电话:****-********
邮箱:****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昌荣路2号禄华大厦5楼广东恒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采购人提起投诉。
受理单位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审监室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上路**号
电 话:****-********
邮 编:******
传 真:-
十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投标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季华西路**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5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上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昌荣路2号禄华大厦5楼
发布人:广东恒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