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说明事项 | 1.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账号:******************4),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 若标的交接前出现标的死亡的,由转让方按成交价进行退款。(若有溢价的,按成交价同比例溢价后的价款退款。)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4. 受让方确定后,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当天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至指定账户(绍兴市山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港区支行,账号:****************8)。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等情况,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于清场后7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5.交易双方需在完成相关合同及支付款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交接工作。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要求自行运输标的物,在标的交接完成之日完成标的的运输工作等,并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以及因保管、搬运、处理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等关键信息。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保管责任即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逾期未完成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的,按照**0元/天扣除履约保证金;超过**个自然日仍未完成全部标的提货的,视为严重违约,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余额由转让方全部没收。6.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活畜,受让方受让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7.此次转让标的物系活畜,转让方保证标的物交接时为活体,交接完毕后(标的装至运输车辆上即为交接完毕)转让方不对标的物的健康状况负责,无论受让方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8.标的物交付过程中因整理、装卸、运输、饲养、管理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经营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