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GC****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贤庠镇珠溪水库维修加固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象发改审批〔****〕**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财政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0%,项目法人为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 ,项目招标人为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贤庠镇珠溪村上游乌龟潭坑;
2.2工程造价:**7.****万元;
2.3项目规模:水库集水面积3.**km2,是一座以供水为主,结合灌溉、防洪等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也为5级,防洪标准按**年一遇洪水设计,**0年一遇洪水校核。水库正常蓄水位**.**m,相应库容**4.**万m3;设计洪水位**.**m,相应库容**3.**万m3;校核洪水位**.**m,总库容**9.**万m3。
2.4招标范围:象发改审批〔****〕**0号范围内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维修加固主坝、副坝、其他建筑物、标准化设施等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安全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
3.3.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详见时间安排表,登录宁波市象山县基层小型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办理《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登录宁波市象山县基层小型平台(******) 网站查阅服务指南《企业注册信息填写标准》(咨询电话:****-********/黄琳茹**********9)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4.3交易平台收取**0元/项目/家次的系统使用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详见时间安排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业务管理-递交投标文件(****** cn:****/login)。
5.2 逾期未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象山县基层小型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
地 址:象山县泰和路**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
代理机构: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河东路**5号
联 系 人:陈楠、王玲莉
电 话:****-********
时间安排表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