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大足区珠溪镇玉河村等**个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已由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大足发改投〔****〕**号,项目代码:****-******-**-**-******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大足区雨林林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珠溪镇、中敖镇、回龙镇、铁山镇、高升镇、智凤街道、雍溪镇、石马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实施规模**2.**公顷,预计新增耕地**4.**公顷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它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 额: ****.**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万元
2.4 招标范围: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实施规模**2.**公顷,预计新增耕地**4.**公顷。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它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
2.5 工期要求: 本工程要求在****年**月**日前完成。(注:其中开发地块****年**月**日前完成)
缺陷责任期要求: **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 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招标人: | 重庆市大足区雨林林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鑫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 地址: | |
| 联系人: | 蔡老师 | 联系人: | 徐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6 | 联系电话: | **3-********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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