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鳌乐城医疗旅游先行区富海片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孵化器(标准厂房)项目(A区)”
变更公告(**)
致各投标人:
琼海市富海园区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中咨(北京)项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就“博鳌乐城医疗旅游先行区富海片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孵化器(标准厂房)项目(A区)”项目(编号:X******************1)组织公开招标。该项目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琼海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点**分。现对本项目变更内容如下:
1、本项目无暂列金额,因发现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中出现暂列金额,现删除暂列金额后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2、招标文件第四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价格调整**.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变更为“**.价格调整**.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4、原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琼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琼海市嘉积镇金海北路社管大楼3楼)琼海开标室1(小开标室)”变更为“琼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琼海市嘉积镇金海北路社管大楼3楼)琼海开标室1(小开标室)”。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变更后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将重新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自行下载。
给各投标人工作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名称:琼海市富海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银海路**号4楼
联系人:崔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中咨(北京)项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 号中咨大厦
联系人: 胡工
电 话:**0-********/**********3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