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刑事技术大楼新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于****年**月**日**时**分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现对该项目发布澄清及答疑文件。
1 、 招标文件前附表中项目招标人为“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导入的清单中项目招标人为“浏阳市公安局”,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招标人为: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代建)
2 、 刑事技术大楼-安装工程-消防工程 第**条************ 套管 一般钢套管 DN**0 清单上限价为**.**元/个,单价有误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3、 刑事技术大楼-安装工程-消防工程 第**、**条************、************ 水锤消除器 DN**0、 水锤消除器 DN**0规格不同,但清单上限价皆为**8.4元/个,单价有误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4、 刑事技术大楼-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第**1条************ 电动挡烟垂壁清单上限价为**4.**元/m2,价格有误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5、增加幕墙图纸,详见附件。
本项目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均不变。本次答疑及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