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二、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三、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四、本项目拆解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之前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金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金华市铁岭头支行,账号:******************7)。五、受让方须在付清成交款及拆解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之日后7日内凭有效证件与转让方办理交办手续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标的资产整车拖运提取工作,在付清款项之日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废机动车回收程序并向转让方出具报废回收及注销证明文件。六、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拆解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拆解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余额不足的,受让方应当在3日内(提货完成前)补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