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N****C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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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两辆机动车(陆地巡洋舰新A0J**5、探险者新A6DW**) |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 转让方名称 | 乌鲁木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转让车辆现存放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文化中心地下车库。 二、本次评估结果中包含增值税税款。 三、该车辆行驶公里数以实际移交时的公里数为准,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四、本次陆地巡洋舰霸道车辆(新A0J**5)证载权利人为乌鲁木齐文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已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转让方办理公务用车处置事宜,项目成交后,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五、本次车辆处置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六、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充分估计二手车市场风险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了解车况、车辆性能、质量、权属、欠费异地过户手续及要求等信息。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研判且自愿接受后进行报名。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视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七、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