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茶陵县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茶发改投〔****〕**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 资金 和业主单位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 茶陵县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 茶陵县中心城区
2.3建设规模: 拟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包括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污水管网工程、厂网一体化智慧排水系统等。(1)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主要对格栅池、生化池、双路电源智能监控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等设施设备进行改造,以及增加滤布滤池和磁混凝沉淀池等;(2)污水管网工程,改造DN**0 ~ DN****污水干管,约**km等;(3)厂网一体化智慧排水系统,含配套智能感知设备等 。
2.4投资估算: ****1 万元(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费用 **8.** 万元)
2. 5 招标范围: 包含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勘、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含明确的工程数量和确定经济合理的施工工艺)和预算编制等内容。概预算编制外包的应按投标报价同比例计费,分包统筹协调管理费一般不应超过**%。勘察、设计等工程服务单位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规范要求及时提供工程建设现场服务,依法及时出具工程签证和变更文件,参与工程验收。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 6 服务期限: 暂定 1 年 (其中部分咨询服务工作并行实施),其中勘察工期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起至提交详勘成果文件暂定** 日历天,工程设计工期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起至完成施工图设计暂定 ** 日历天, 预算编制服务期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起至完成预算编制暂定 ** 日历天。具体服务期限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 资质证书处于有效 期: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 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财务要求:
■ 不提供。
□ 提供: 近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 ~ 3年。
3.2.3 信誉要求: 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提供。
■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五 年内( **** 年 9月** 日前 , 下同 )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满足以下形式之一均可 :
形式一:勘察设计业绩( 独立投标人 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年内( 同上 )承接过项目投资额****.5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含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勘察设计业绩(同一项目同时包含勘察、设计两项服务内容)。
形式二:勘察+设计业绩( 独立投标人 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相应工作的单位提供)
①勘察业绩是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年内( 同上 )承接过项目投资额****.5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含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勘察业绩。
②设计业绩是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年内( 同上 )承接过项目投资额****.5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含污水处理厂及管网)设计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为 合同协议书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无
3.2.7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
5.1 有投标意 愿者请于 **** 年 9 月 ** 日起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 )“工程建设—市政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1 0 月 ** 日 9 时 **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工程建设系统入口-免费注册”链接,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QQ:**********或****-********。
9.4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 标 人: 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茶陵县公园路
联 系 人: 尹理想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株洲公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株洲市汽配园D区**栋二楼(汽配园5号门门口)
联 系 人: 何方、赵冬花、何宁宁;
电 话: **********0、**********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