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河县****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清批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铺设污水管道****1米、检查井****座、污水一体化提升泵站及破损路面恢复工程。.建设地点:清河县王官庄一村、二村、三村、四村和田家村5个村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以开标当日投标截止后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自****年8月1日起实行“评定分离”。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为暗标,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实现评审专家“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品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大街**6号联系人:张玉格电话:**********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清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2
电子邮箱:/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清河县****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0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品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大街**6号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张玉格 |
| 电话: | ****-******** | 电话: | **********5 |
| 传真: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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