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9丰城梅岗至曲江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及富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监理(第二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S**9丰城梅岗至曲江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 已由 丰城市行政审批局 以 丰行审批字〔****〕**5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宜春市交通运输局 以 宜市交建字〔 **** 〕 ** 号 批准;项目 富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 已由 丰城市行政审批局 以 丰行审批字〔****〕**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经 南昌市昌城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 审查通过 , 项目业主为 丰城市交通运输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丰城市交通运输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 S**9丰城梅岗至曲江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丰城市小岗镇梅岗村(现有G**5桩号:K****+**2),于梅岗铺修建跨沪昆铁路及剑邑大道、大桥至六坊村,并设六坊立交连接剑邑大道,往北途径剑南街道,于邹家修建跨赣江大桥至曲江镇新洲村,经曲江镇,与曲尚路形成平面交叉(主线桩号:K7+**3.**4),加宽改建曲尚路曲江加油站交叉口至丰厚公路交叉口段(曲尚路桩号:k0+**0-k0+**6),本项目终点位于丰厚公路曲尚路十字路口(S**6桩号:k**+**0),桥梁跨赣江特大桥 ****.9m/1座,跨沪昆铁路大桥**0.**m/1座,中桥**2m/2座(跨莲花水系桥和跨排洪水系桥,全长8.**9公里。
2.1.2 富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沿S**9西侧敷设雨污管线,起点位于S**9龙头山水电枢纽北侧,终点位于S**9与曲尚路平交口。主要建设内容为:(1)雨水工程:新建雨水主管****米,雨水箱涵**7米:(2)污水工程:新建污水重力管****米,污水压力管**0米:(3)配套附属工程:道路工程和涵洞工程等。
2.1.3 项目 建安费约2.**亿元 , 监理费**6.**万元 。
2.2招标范围
本次 施工监理 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 路基、路面、桥 涵 、交通工程、沿线设施 、绿化等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 其中二线船闸引桥、二线船闸坡道桥、江西龙头山水电枢纽工程龙头山公路桥(赣江四桥、 跨赣江特大桥 )、二线船闸跨闸桥不在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 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 **个月 ,其中:施工阶段 **个月 、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个月 。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计划竣工日期:****年**月,实际监理工期与施工同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批准的开工日期 为准。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1个监理合同段,设置一个一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施工合同段的监理服务工作 。
2.5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方式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等 要求见 附录1-5 ,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条件:
3.2.1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牵头 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 书,证明牵头方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2.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范围内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2.4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 监理 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6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的牵头单位)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年度江西省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2 3 年度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B级对待。
3.7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全体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全体成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
4.1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中开设账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 4 年 ** 月 ** 日至 **2 4 年 ** 月 ** 日 ( 北京时间 ,下同) ,凭其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中的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业务 系统进行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信息及补充文件。
( 备注:投标人必须添加身份 “ 其他类型 ( 投标人 )” 并按照 “ 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业务系统 ” 有关操作流程进行投标 , 未在上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工程投标 ) 。 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宣
5.1招标人将 不组织 现场考察和召开标前会,需现场考察的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费用自理。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年 ** 月 ** 日 9 时**分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电子签收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拒收。
5.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5.5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派代表到现场递交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所需材料原件,也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应将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等所需的全部证书(件)或材料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5.6 投标人上传的所有投标资料必须确保完整清晰,若因投标人上传内容出现不完整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专家在评标时将不再询标。
5.7 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第二信封参照执行),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5.8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上发布。
7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丰城市交通运输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丰城市人才教育小区**7-**9号商铺
联系人: 沈先生 电话: ****-******2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鸿蒙至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宜春市樟树市盐城大道**8号(翡翠明珠)**幢B**5
联系人: 彭女士
电话: **********6
监督部 门:宜春市交通运输局招投标监督办公室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8室
监督电话:****-******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