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服务 JSZC-******-PXGJ-G****-****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号8号楼6楼****室,报名联系人:胡杰**********5/****-********)。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PXGJ-G****-****
项目名称: 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服务
预算金额: **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0万元,超出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对全市(含江阴、宜兴)的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经营区域、公共场所和农村自然村巷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第三方专业测评,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三.采购需求”)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
3)质量要求: 符合采购人要求;
4)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是。
5)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可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不含投标当年)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有关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9.承诺书;(投标单位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承接无锡市(含江阴、宜兴,下同)范围内的垃圾分类相关业务工作,且承诺中标后也不承接无锡市范围内垃圾分类相关业务。中标单位若在无锡市范围内从事环境卫生相关业务的,需书面报经甲方同意。中标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协议,格式见附件)
**.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是。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号8号楼6楼****室,报名联系人:胡杰**********5/****-********)。
方式: 现场获取,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备注好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及固定电话、邮箱)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蠡湖大道****号普信COPO 2号楼**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备注好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与电话、固定电话、邮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城市管理局(本级)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路**1号
联系人:陈元兵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蠡湖大道****号普信COPO8号楼6楼****室
联系人:顾昱昂、胡杰、吕红菲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昱昂、胡杰、吕红菲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