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1)
一、内容:
我单位于 ****年9月**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 寿阳县****年寿羊线道路修复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现将该信息撤销,撤销原因如下:
撤销原因:
因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不足五个工作日,需要撤销重新发布。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寿阳县交通运输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