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光武镇黄寨村、段庄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光武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全过程管理项目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光武镇黄寨村、段庄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光武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全过程管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 FY****GC****
三、首次发布时间: ****年9月6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投标报价“方法三:投标人以费率(优惠率)的形式报价,优惠率的有效区间为给定标准的 **%-**%(含两个端点值)。以经评审的次低优惠率为评标基准价C。投标优惠率在给定区间内的为有效报价。无效报价则报价得分作零分处理。二、投标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值 C/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 分,评标基准值以下的投标报价得分为 0 分。”更正为:“投标人以费率(优惠率)的形式报价,以有效投标人费率(优惠率)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C(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C相等者,投标报价得满分**分。2、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C相比(相除),比评标基准值C高的,每高1%扣0.1分,并从**分起扣,最低为0分。3、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C相比(相除),比评标基准值C低的,每低1%扣0.2分,并从**分起扣,最低为0分。”2.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中: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9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更正为: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人(签章)
日期: ****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