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二、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三、意向受让方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地查勘、咨询相关部门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情况、可能存在的风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价值、质量、权证办理及过户、转让标的接收、拆除、清运、搬离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及有关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四、(一)受让方在进场搬离、装卸、装修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二)受让方需重新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时,不得破坏原建筑物、构筑物的承重墙、梁、柱等整体结构,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法律纠纷等由其自行承担。(三)受让方新装修过程中及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安全、环保、消防等措施,若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消防、交通等事故责任全部由受让方负责,因措施不到位而影响周边人员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由受让方承担相应责任。五、交易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相关资产交易合同,交易价款在相关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六、转让方、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有关约定办理资产移交相关手续。七、本次转让所涉及各标包的过户费、证照工本费等相关费用由成功受让方自行承担。八、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别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九、该房产登记的楼层信息(名义层)为负一层、首夹层,一层(1-1、1-3、1-4),三至五层(3-4、3-5、3-6、4-5、4-6、4-7、5-6),限于重庆市特殊的地理环境且房屋陈旧,登记楼层与物理楼层可能存在差异,意向受让方可实地查看房产情况。十、目前一层尚有2项租约,租约到期日为****年**月**日,原租户享受优先购买权。十一、其他事项详见商品房买卖合同。十二、联系人:郭子涵 联系电话:**********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