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内江市市中区****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内发改农经〔****〕**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内江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内发改农经〔****〕**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正久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江市市中区龙门镇、白马镇、凌家镇、全安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铺设PE管道DN**0的****m,PE管道DN**0的****m,PE管道DN**0的****m,PE管道DN****的**m,PE管道DN**的****m,修建**m?/d污水处理设施2座,修建8m?/d污水处理设施3座,修建5m?/d污水处理设施2座,修建1m?/d污水处理设施**座,安装成品塑料检查井**7座,修建条石挡土墙**m等。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3投资额:项目总投资****万元。
2.4计划工期:**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
2.6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以“内江市市中区****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准。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①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独立法人;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 市(州))(网址:ggzy.neijiang.gov.cn )—“登录”—“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 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 话 :****-******5
传 真: / / 电子 邮 件: /
地 址: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江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大同街**号
邮 编:******
联 系 人(异议受理):许先生
电 话:****-******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正久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金科王府B3无单元3层3-3号
邮 编:******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2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年**月**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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