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常自然资规告字〔****〕**号
经常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为住宅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详见附表)
| 地号编号及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m 2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地率 | ||||||
| 常山经开区新都片区G-**-**地块 | ****7 | 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 | 1.6<容积率≤2.0 | ≤**% | ≥**% | **年 | **** | **7.6 |
| 备注 | 上述地块必需根据常山经开区新都片区G-**-**地块特别约定、建设管理要求、规划设计条件及常政办发【****】**1号等文件执行(详见供下载文件)。 1、建设管理要求、投资协议由常山县住建局负责管理和解释,联系人:王淑君电话:**********3。 2、规划设计条件由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管理和解释,联系人王耿前 电话:**********6。 3、特别约定由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和解释,联系人:徐攀 电话:**********1。 4、涉及开采地下矿产资源的,按《常山县工程项目中矿产资源规范处置及防范打击非法采矿行为暂行办法》(常政办发【****】**1号)规定办理,联系人(资规局)凌琦艳电话:**********5;(农投集团)徐磊**********6。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常山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者除外,若上述对象竞得土地,则取消其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开发建设项目涉及的县外建筑承包商须在常山县缴纳所有税费。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含)以上。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 ******
五、本次拍卖出让公告时间:****年9月**日至****年**月8日;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8日**时;地块的拍卖时间具体如下:
常山经开区新都片区G-**-**地块拍卖时间: ****年**月9日9:**;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须知》等。《拍卖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常山县白马路**1号;咨询电话:****-******0)。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3 **********0
八、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