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SH******4 |
|---|---|
| 项目名称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号1幢1单元****1室写字楼)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0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项目挂牌底价为含增值税价格。成交后转让方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具体税率以国家税务局认定为准)。2、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号1幢1单元****1室写字楼)(简称“标的资产或产权标的”)处于租赁状态,标的资产处于出租状态,承租人陕西恒润通网络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租赁期限至****年4月**日。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将要求受让方继续履行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与承租人签署的租赁合同并收取租金。3、标的资产均按照资产现状整体转让,鉴于标的资产处于租赁状态,项目挂牌期间所有意向受让方须进行现场踏勘。4、标的资产因历史遗留原因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该标的资产存在无法办理变更《西安市不动产登记簿》的风险。5、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6、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1、截至评估基准日,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直未给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号1幢1单元****1室写字楼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西安市不动产登记簿》查询到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号1幢1单元****1室写字楼的所有人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不动产未涉及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未被查封。本次评估,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西安市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信息进行评估。2、本次评估价值仅包含增值税,未考虑其他由卖方承担的税种。请关注上述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经济行为产生的影响,并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假设及限制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