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GD******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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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转让广州市白云区江岸西二巷1号(保利江岸花园**栋)别墅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1,**0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的标的物为毛坯状态的不动产(或具体物品),将直接按照其当前的实际状况进行交付,不附带任何额外的装修、改造或附加条件。转让标的评估报告载明的房屋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转让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和评估报告载明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及房屋面积和土地使用权面积过户前后证载面积不一致的,以过户权证载面积为准,均不影响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2.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4.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事宜涉及的位于韶关市武江区沿江西路芙蓉新城鸿发花园A1座****号等六套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资产评估报告书》(信评字Z**********1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