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潼南区石碾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已由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潼发改审 〔 **** 〕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潼南区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潼南区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亩,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土建、景观、公共区域装饰、地下车库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0万元
2.4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 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投资估算,容积率不得大于1.5)、 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全过程(配合)、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配合)。包括土建、景观、公共区域装饰、地下车库 、 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采暖通风与空调、燃气、装配式建筑设计、消防、节能与绿色建筑、环境保护、海绵城市、人防工程、安防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园林绿化、建筑智能化、岩土、生化池、边坡(含各等级挡墙)与基坑支护、BIM 等各 项 设计和各类专项深化设计(包含各类设计论证及评估工作), 最终设计内容 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设计内容为准 , 含项目本身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所有内容和专业,达到招标人或相关部门要求的所有内容。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范围的权利。配合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全过程和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报批等工作。
2.5 设计服务期限: **0日历天 , 设计咨询服务需延伸至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若 招标 人有分期建设、分期设计、分期出图的要求,设计方应无条件配合。) 其中:
方案设计 ** 日历天
初步设计 ** 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 **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 业(建筑工程) 甲级 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 次招标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 招标人: | 重庆市潼南区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石院街**8号 | 地址: | 成都金牛高科技产业园蜀西路**号5栋**3号 |
| 联系人: | 米女士 | 联系人: | 陈女士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1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