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武政拍告字[****]**号****年9月**日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武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2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委托 衡水市信达拍卖有限公司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面积 (㎡)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出让年限 | 绿地率 (%) | 宗地位置 | 保证金 (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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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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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业用 地 |
≥1.1 |
≥**
|
**年 |
≤** | 北代镇北平都村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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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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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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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业用 地 |
≥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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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 | 豆村镇邓庄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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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
****-**号地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一同出让,土地起始价(保证金)**.8万元不包括地上附着物价款**.******万元,附着物保证金交至拍卖公司提供的账户。
****-**号地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一同出让,土地起始价(保证金)**万元不包括地上附着物价款**.**万元,附着物保证金交至拍卖公司提供的账户。
二、申请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 和相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需持法定的有效证件,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
三、竞买规则: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9月**日 至****年** 月9 日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强县分中心受理处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 年9月**日 至****年** 月9 日 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强县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年**月9日**时,具备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拍卖 活动定于****年** 月** 日** 时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强县分中心进行。
七、联系地址:
联系人: 曹先生、李雪
联系电话:**********8/**********5
八、账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强县分中心。
账号:********************
开户行:河北武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衡水市信达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