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公安局指挥中心业务技术用房消防设施设备维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HY****-GHY**2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概况
延边州公安局指挥中心业务技术用房消防设施设备维修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吉林泓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 4 年 9 月 ** 日 ** 点**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0 **** 号
2.项目名称:延边州公安局指挥中心业务技术用房消防设施设备维修项目
3.预算金额: 3,**4,**3 .**元
4.最高投标限价: 3,**4,**3.**元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7.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8.标包划分:1个
9.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 日天内完成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年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 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 5 )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 6 )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承揽工程须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企业备案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 7 )供应商须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务必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登录(******)填写信息;已经注册过的供应商不需要重复注册.(CA锁办理电话: ****-******9)
( 8 )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或个人参加本次 磋商 。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 4 年 9 月 ** 日至 **2 4 年 9 月 **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副本、购买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同时拨打电话(****-******5)进行资料收取确认 。招标文件费用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入至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账户(收款单位:吉林泓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吉林银行延吉市爱丹路支行;账号:**** **** **** ****) 中,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为准(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招标文件费用确认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投标人邮箱并以到付方式邮寄纸质文件。
3.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 4 年 9 月 ** 日 ** 点**分 (北京时间)
地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大厅受理处)。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6-1号。
五、开启
时间: **2 4 年 9 月 ** 日 ** 点 **分 (北京时间)
地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评标一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6-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日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或银行保函。
7.2.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同时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安局 ;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号;
联系人: 郑盛太; 电话: ****-******7 ;
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泓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妍; 电话:**********7;
地址:延边州延吉市太平街**2号****。
3、监督管理部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
吉林泓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4 年 9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