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矿区膏体充填推广应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三矿区膏体充填推广应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及修改:
1.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控制价由“****7.** 万元(其中,设计费控制价:**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万元;设备费招标控制价:****.**万元。)”变更为“****8.**万元(其中设计费控制价:**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万元;设备费招标控制价:****.**万元)”。
2.工程预算书计费依据增加:①材料价格执行当期金昌市材料预算信息价格,根据甘肃省甘建价【****】**9号文中“实物法调整材料品种范围”进行调差,指导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以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②“执行《甘肃省工业厂房工程预算定额及地区基价》(DBJD**-**1-**** DBJD**-**2-****)。”
3.设备和材料采购保管费执行:由“材料按材料费用的2.5%计取,设备按设备费用的1%计取。”变更为“材料按材料费用的2.8%计取,设备按设备费用的2.8%计取”。
4.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金川集团镍钴有限公司
****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