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长寿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大洪河) 已由 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长发改投〔****〕**1号 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自 ****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 项目法人 为 重庆市长寿区万顺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重庆市长寿区万顺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 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长寿区万顺镇、洪湖镇
2.2 项目概况与 建设规模: 上起于赵家湾(大洪河水库溢洪道出口),下止于水碾电站下游2.0km处,河道中心线长9.**1km。 堤防等级 Ⅳ级。
新、改建工程措施上起于赵家湾(大洪河水库消力池下游),下止于坪滩河漫水桥,河道中心线长2.9km。其中 : 新建工程位于右岸万顺镇,包括新建护岸****.**m,穿堤排水管涵3处,水文化平台****㎡,过河汀步**m,疏浚河道1.8km,附属建筑下河梯步3处、路灯**0套;改建工程位于左岸洪湖镇,包括不锈钢栏杆拆除重建2.4km、青石板步道修复****㎡、破损排水盖板更换**0㎡。
非工程措施上起于坪滩河漫水桥,下止于水碾电站下游2.0km处,河道中心线长6.**1km。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安全巡查、警示标牌、指示标牌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 ********.** 元
2.4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图说以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2 **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 个月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工程类别、合同金额相同或相似的1个项目业绩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市长寿区万顺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渝晟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长寿区万新街**0号 | 地址: | 重庆市长寿区时代中心 |
| 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人: | 余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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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1 | 联系电话: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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