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E**************L******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贵州瓮福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磷泥蒸磷工业化装置项目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已由 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瓮福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0.0%,非政府投资比例:**.**%。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平定营镇三合村穿岩洞矿。 |
|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6平方米。磷泥处理能力1.5万吨/年。(温馨提示:该备案证明不作为项目开工建设依据,请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 |
| 2.3 合同估算价:********.**元。 |
| 2.4 计划工期:**0 天。 |
| 2.5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专业/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各方资质须满足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各自承担实际工程的资质要求。(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家数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EPC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正式员工。(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零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接受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综合服务平台 |
| 7.其他 |
|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1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1.2项目负责人资格(人员不得为同一人):(1)EPC项目负责人:具备化工(或化工工艺或化工机械或化工设计)专业或机电(或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管理经验**年及以上;(2)施工经理:具备机电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从事施工管理经验**年及以上;(3)设计负责人:具备化工(或化工工艺或化工机械或化工设计)专业或机电(或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从事工程项目设计经验**年及以上;(4)安全负责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类别:化工安全)资格。 |
| 8.联系方式 |
| 招标人:贵州瓮福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银盏镇工业园区 |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8号金阳烈变国际广场(A)1单元7层 | | 联系人:陈先生 | | 联系人:罗滢、赵凌凌、常青 | | 电话:**********4 | | 电话:****-********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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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贵州省瓮安县银盏镇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大楼B区5、6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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