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射阳县海河镇海湾、永坛、条海、六份、大有、三河六个村居安装智慧安防项目 JSZC-******-HHGC-G****-****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HHGC-G****-****
项目名称: 射阳县海河镇海湾、永坛、条海、六份、大有、三河六个村居安装智慧安防项目
预算金额: **9.******万元(采购包1:**.******万元;采购包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4万元,(采购包1:**.**万元;采购包2:**.**4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射发(****)1号)文件要求。为加快建设智慧安防村居,推动农村“雪亮工程”提档升级,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现拟在海河镇六个村居安装智慧安防摄像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需求部分。
注:本次招标项目共分2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对本项目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各标段评审及定标顺序如下:一标段→二标段。当投标人在一标段中已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时,其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二标段的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具体要求服从采购人供货期需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采购包2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年9月**日至****年9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 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2.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3,办理邮箱:****,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5.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6.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射阳县海河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射阳县海河镇伯森路**8号
联系人:梁栋
联系电话:**********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华恒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仙林大学城学津路8号高创大夏B座**5、**6室
联系人:倪晨展
联系电话:**********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晨展
电话:**********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