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阜南县****年抗旱水源工程项目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阜南县****年抗旱水源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 FN****SL****
三、首次发布时间: ****年9月9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综合评审表中:(A1 值为 0.**、A2 值为 0.** )现更正为:(A1 值为 0.**、A2 值为 0.**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3 工程进度付款:1、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以每月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支付工程进度款,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工程经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如质量保证金采用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的,付至审定价的**0%)。工程完工验收一年后全部付清;合同履约完成后,质量保证金或质量保函一次性退还给承包方,采用现金形式的须同时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现更正为:**.3 工程进度付款:1、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以每月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支付工程进度款,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工程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如质量保证金采用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的,付至审定价的**0%)。工程完工验收一年后全部付清;合同履约完成后,质量保证金或质量保函一次性退还给承包方,采用现金形式的须同时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招标人(签章)
日期: ****年9月**日